閩南網3月18日訊(閩南網記者 尤燕姿 通訊員 李小群 蒲建利)男子因在家養殖大量石珊瑚、軸孔珊瑚等珍貴野生動物,被石獅警方刑拘。3月10日,石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盤查發現,蚶江鎮錦江村村民,27歲的紀某在自家車庫里,放置著7個大魚缸,魚缸內養著石珊瑚、軸孔珊瑚等珍貴野生動物。
紀某飼養了7缸珊瑚
經查,紀某于2019年買入60株“珊瑚”用于養殖并售賣,非法牟利3萬余元。紀某非法養育繁殖并出售的“珊瑚”屬《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》的物種及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》的物種。目前,紀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
警方提醒:珊瑚雖美,但是并不可以隨意購買。作為愛好者,個人是不能飼養一級保護動物的,如若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,應當持有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馴養繁殖許可證。
因飼養珊瑚販賣,非法獲利3萬元被抓
在此,警方呼吁廣大市民: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商家,都應自覺抵制購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,市民一旦發現非法售賣行為及時報案。
自上級部署開展“清風行動”以來,石獅公安將重點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,建立聯合執法監管長效機制,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。今后,公安機關將持續嚴厲打擊危害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及犯罪,積極開展野生動物市場的排查巡查,一經發現,堅決嚴肅查處,絕不姑息。